

1 娛樂新聞看殯儀
試看看下列三則新聞的共通處:
零六年, 譚詠麟在他父親的禮葬上, 公開了他私生子--- 曉風 的身
份; 使他有名有份為爺爺守孝
零九年, 劉德華遠赴大馬祭外父, 因而「不認不認還需默認」---
他與朱小姐的夫妻關係
一三年忽然一周911期, 封面標題 : 亡父喪禮 熊黛林靈前嚎哭 城城
做「女婿」守夜上山
細心一看, 巨星欲隱藏的身份, 都在一個喪禮中暴光了!
中國社會的白事, 主家必須緊緊跟隨社會人倫規則, 不能僭越; 否
則, 可能換來名聲盡失----不仁, 不義, 不孝了! 用另一角度, 白事
強調「名正言順」; 若你是長子, 你必須,或只有你,才可盡長子
在白事的責任; 同樣, 若你是外人, 不論什麼原因,也沒有資格去
給一個決定性的意見! 在此龐大文化意識的深層結構下, 是沒有太
多「個人意願」的, 否則, 很難面對家庭、家族或社會的壓力了!
舉個例子, 單是「喪服」, 便有四大特性及六大原則,來決定誰可
穿? 穿什麼款式? 當中盡見論資排輩, 不能亂穿,更不能隨意穿; 否
則,只換來人家的竊竊私語或長輩的當頭棒喝!
根據 禮記. 喪服四制 記載:
「喪有四制,變而從宜取之,四時也。有恩,有理,有節,有權,取之
人情也。」
喪服有恩----孝子為至親穿服,表示紀念或憶起先人恩德
喪服有理---即是有義; 喪服款式的分配, 必須配合人倫秩序, 社會
規範, 如臣子為國君穿「斬哀」喪服三年
喪服有節---表示喪服是有引導或節制喪者的心情; 如喪不過三年,喪
者按不同時期換喪服, 用以提醒喪者時光漸去, 哀思要轉化, 從
而 達至「不以死傷身」的原則
喪服有權---表示喪服制度賦予喪者可因應環境作出應變; 如古時,
哀傷體弱的人可以用杖扶持
喪服除以上「四大特質」外, 根據 禮記 大傳 也有「六大原則」去
決定穿什麼喪服; 分別是----親親、 尊尊、名、 出入、長幼、 從服
(有機會再詳述這原則)
單從殯葬禮儀其中一項的「喪服」, 便可知「白事」其實是一個社
會化過程(socialization) , 要求人放下私欲或個人身份, 再次重回
文化中的體系; 從而, 籍去個人化(de-individualism),再一次強化這
體系, 循環不息! 所以,, 譚詠麟、 劉德華、 郭富城, 不論願意或
不願意, 也要把一些秘密表露了; 任何人, 不論你是否天王巨星,風
雲人物; 若不按輩份而扮演喪禮中的角色, 可能導致聲名浪籍, 背
後是非纏身!
白事的潛台詞,便是儒家精神的具體化; 這座巨山,不易推翻,也
不容忽視; 因著白事, 喚醒我們文化的根; 誰違反,可能引來不孝之
名、不義之身! 試問,強調面子的文族, 誰又敢挑戰?